最高检部署开展
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
切实加强
对违法查封、消极执行等的检察监督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方案》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聚焦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情形,进一步加大监督办案力度,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实现,有效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
《方案》指出,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要求的具体实践。各地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强化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快推动执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分配执行款物等执行活动以及消极执行的监督,推动法院依法纠正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切实监督推动法院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方案》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加强线索摸排,畅通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执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获取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基础信息,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挖掘案件线索,有效识别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中的虚假诉讼情形。突出监督重点,在全面加强对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重点监督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情形。提高办案质效,高质效办理一批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案件,注重纪法衔接、刑民衔接,及时移送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
《方案》强调,各地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构建上下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工作模式,推动监督活动走深走实。注重工作配合,做好线索移送移交,做实跟进监督,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监督活动进展、成效和问题,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于潇 胡妮娜)